顾怀之回到学校时已经四点多了。
进了研究室,她习惯性检视信箱,又收到了几封新信,其中一封是少年刑法课程最后一组同学的期末报告,她简短地回覆过后,将档案下载至课堂资料夹。
原先她只打算大略看过大纲,等过几天有空了再仔细阅读报告内容,然而甫开启档案,偌大的标题映入眼中——
〈浅论家庭暴力对少年犯罪之影响:以少年杀人案件为例〉
顾怀之一怔,连忙将页面下拉,却发现报告的研究主轴为外国案例,内文中仅简单提及国内亦曾经发生类似案件,并将判决字号标记于註脚。
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少重诉字第1号刑事判决。
这个字号她有印象,而民国一零五年距今恰好是十三年。
顾怀之将判决字号键入判决检索系统,搜寻结果却显示该判决为依法不得公开案件,与她之前撰写博士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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