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乐山仅仅把歌手当成一份糊口的职业,但现在音乐却和他纠缠在一起。
他家不富裕,妈妈出国打拼,留下爸爸带着他和哥哥,同学因为他又矮又丑而欺负他。哥哥在时会替他欺负回去,但哥哥不在的时候,他只是学会了隐忍。丑这件事没有让他感到自卑,硬说有什么影响,反而是让他更不在意他人的眼光,一心一意做自己的事情。
中专时妈妈的事业初有成绩,将哥哥接到国外,爸爸疲于工作,让他寄宿在学校。周乐山组了支摇滚乐队,模仿自己听过的主唱的沙哑腔调,反响居然不错。
周乐山的品味趋向于花纹繁杂的衣服和闪光的耳饰,可以说是“丑人多作怪”,但他那个年代,多数粉丝以音乐为唯一衡量标准,乐队很快被当地一家小型演艺公司签下。
十六七岁的孩子做乐队,家里很难接受,除去理想只是有固定薪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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