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完,法官又拿起起诉书念起了下半段:“被告人刘涛,在高强网络商务有限公司实施诈骗期间,共诈骗受害人李梅,受害人王小芳,受害人周二妮,合计龙币六十八万七千六百五十元!”
“被告人杜俊晖,在高强网络商务有限公司实施诈骗期间,共诈骗受害人王秋枝,受害人潘小风,受害人李红共计龙币五十六万九千二百元!”
“被告人马宝,在高强网络商务有限公司实施诈骗期间,共诈骗受害人商梦丹,受害人马菊,共计龙币四十八万六千七百四十五元!”
“被告人赵燕子,在高强网络商务有限公司实施诈骗期间,共诈骗受害人张凤霞,受害人周冬梅,共计龙币三十六万五千四百元!”
“被告人胡大军,在高强网络商务有限公司实施诈骗期间,共诈骗受害人江燕,龙币二十七万六千八百元!”
“被告人高晓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