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以默第一次伤害自己是在十二岁。
当年,退居幕后的江峰独自居於山间别墅,平时都是儿媳过去请安,只有过节才会过来一块吃饭,江以柔那时已经赴法留学,屋宅里时常只剩他和江以威两个人。
那一晚,江政清偕妻子出门参加商业晚宴,江以威又一次偷嚐江政清酒柜里的藏酒,喝醉了以后就闯入他房里,拿着空了的酒瓶砸他的头,再用碎玻璃刻他的手,骂他是下贱的杂种。
江以威说,古代的墨刑就是这样,在罪人身上落下印记,诏告天下。
他大概是已经习惯这种痛,si抿着唇,吭都不吭一声,江以威不满他没求饶,又去刻他的手背,却不小心割伤自己的指头,丢下一地狼藉走了。
江以默满手是血,弯身捡起那片玻璃,端详许久,最终往手腕上划了一刀。
鲜血泉涌,沿着指骨低落,满室血腥弥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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